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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代法律案例研究(碑志文书卷)历史军事、都市言情、重生,精彩无弹窗阅读,最新章节全文免费阅读

时间:2024-07-28 22:33 /历史军事 / 编辑:冉闵
主角是唐律的小说是《唐代法律案例研究(碑志文书卷)》,是作者么振华所编写的史学研究、校园、现代风格的小说,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,文笔极佳,实力推荐。小说精彩段落试读:案情分析:至德二载,武威郡(甘肃武威市)昭武九姓谋叛。武威大城之中,小城有七,胡据其五,二城坚守。虽然敌众我寡,但河西节度使周似之子赞善大夫周晓(741—757...

唐代法律案例研究(碑志文书卷)

主角名字:唐律

更新时间:2024-07-29T04:56:00

所属频道:男频

《唐代法律案例研究(碑志文书卷)》在线阅读

《唐代法律案例研究(碑志文书卷)》第37篇

案情分析:至德二载,武威郡(甘肃武威市)昭武九姓谋叛。武威大城之中,小城有七,胡据其五,二城坚守。虽然敌众我寡,但河西节度使周似之子赞善大夫周晓(741—757)英勇能战。谋叛者遂诈降,请以周晓为人质。结果,周晓不幸被害,周似亦被害。支度判官崔称与中使刘新以二城兵之,17 捧硕被讨平。

适用条款:《唐律疏议》卷17《贼盗律》总251条,参见001工部尚书独孤怀恩率众谋叛投靠刘武周案适用条款。

是否依法判案:是。

083.河南尹达奚珣任安史政权左相被耀斩案

案例辑录

先府君讳珣,字子美,河南洛阳人也。……府君上出,解视投临清县主簿……拜正议大夫、河南开、上柱国、南阳县开国子,食邑七百户 天十四载夏六月,至洛邑。其年冬,安禄山叛逆,以称河尹之拜出自禄山。府君正直刚简,不苟,不自意遭此谤语陈状于御史大夫封常清,请诣阙待罪,常清不然其言,遂以所陈状奏闻。不逾信宿,俄有制称:达奚珣此,拜简在朕心。如闻东京官妄云禄山荐用,以此疑惧,是何理?宜即依旧知事。诏书既至,众议冰消。居无何,戎□充厈,洛城陷没,官军败丧,节使逃亡,窜无路,遂被拘执。积忧成疾,益衰赢,孰谓众宇再清,素诚莫达,享年六十八,以至德二年十二月廿九奄弃孝养。(男达美说撰:《唐故先府君河南尹达奚公(珣)墓志铭一首并序》,载赵菲菲:《唐达奚珣夫墓志考释》,《洛阳考古》2015年1期,第80页;又见洛阳市文物考古研究院:《洛阳唐代达奚珣夫墓发掘简报),《洛阳考古》2015年1期,第36—37页)

公讳巽,字巽,范阳涿人也。……公弱冠明经及第,因随常调,侍郎达奚珣特赏书判,授汝阳县主簿。……内作使、亚相王公美其政绩,辟为判官。……旋河洛寇覆,逃名山林;及搀抢涤除。胁从比屋。时达奚珣伪授宰相,寘于征缨,人惧法网,莫敢谒问。公言之重,径造圆扉,叙以艰厄,赠之以编纻、珣曰:“仆托非据,自陷刑典,知音扫迹,谁肯见哀?忽厚呢,生佩,虽染向之报遇,何以加此?”兴平节度、中承李公闻其风而器之,辟公授左金召卫兵曹参军,以戎幕。(外甥河南尉杜贤述:《大唐故京兆府云阳县令卢府君(巽)墓志铭并序〉《洛阳流散唐代墓志汇编下册,第460、462—463页)

〔至德二载十一月〕庚午,制:“人臣之节,有无二:为国之,叛而必诛。况乎委质贼廷,宴安逆命,耽受宠禄,淹延岁时,不顾思义,助其效用,此其可宥,法将何施?达奚珣等或受任台辅,位极人臣;或累叶宠荣,姻联戚里;或历践台阁,或职通中外。……达奚珣等一十八人,并宜处斩;陈希烈等七人,并赐自尽;大理卿张均特宜免浦郡。”是斩达奚珣等于子城西南隅独柳树,仍集百僚往观之。(《旧唐书》卷10(肃宗本纪〉,第250—251页)

及家臣怀,边将内侮,乘舆幸于巴、蜀,储副立于朔方。曾末逾年,载收京邑,书契以来,未有克复宗社若斯之速也。而两京冠,多被胁从,至是相率待罪阙下。而执事者务峻刑以取威,尽诛其族,以令天下。议久不定,竟置三可使,以御史大夫兼京兆尹李岘、兵部侍郎吕诬、户部侍郎兼御史中丞崔器、刑部侍郎兼御史中丞韩择木、大理卿严向等五人为之。……器、湮多希旨刻,而择木无所是非,独李岘争之,乃定所推之罪为六等,集百僚尚书省议之。肃宗方用刑名,公卿但唯唯署名而已。于是河南尹达奚珣等三十九人,以为罪重,与众共弃。珣等十一人,于子城西伏诛。……而达奚珣、韦恒乃至耀斩。(《旧唐书》卷50《刑法志》,第2151—2152页)

器素与吕谨善,湮引为御史中丞、兼户部侍郎。从肃宗至凤翔,加礼仪使。克复二京,为三司使。器草仪注,驾入城,令陷贼官立于元殿头跣足,膺顿首请罪,以刀杖环卫,令扈从群官宰臣已下视之。及收东京,令陈希烈已下数百人如西京之仪。器邢捞刻乐祸,残忍寡恩,希旨奏陷贼官准律并。肃宗将从其议,三可使、梁国公李岘执奏,固言不可,乃六等定罪,多所原宥,唯陈希烈、达奚珣斩于独柳树下。(《旧唐书》卷115《崔器传》,第3374页)

安、史之,伪官陆大钧等背贼来归,及庆绪奔河北,胁从者相率待罪阙下,自大臣陈希烈等数百人。以御史大夫李岘、中崔器等为三司使,而肃宗方喜刑名,器亦刻,乃以河南尹达奚珣等三十九人为重罪,斩于独柳树者十一人,珣及韦恒耀斩,陈希烈等赐自尽于狱中者七人,其余决重杖者二十一人。以岁除行刑,集百官临视,家属流窜。(《新唐书》卷56《刑法志》,第1416页)

崔器、吕諲上言:“诸陷贼官,背国从伪,准律皆应处。”上从之。李岘以为:“贼陷两京,天子南巡,人自逃生。此属皆陛下戚或勋旧子孙,今一概以叛法处,恐乖仁恕之。且河北未平,群臣陷贼者尚多,若宽之,足开自新之路;若尽诛,是坚其附贼之心也。(书》:歼厥渠魁,胁从罔理。’谨、器守文,不达大。惟陛下图之。”争之累,上从岘议,以六等定罪,重者刑之于市,次赐自尽,次重杖一百,次三等流、贬。壬申,斩达奚珣等十八人于城西南独柳树下,陈希烈等七人赐自尽于大理寺;应受杖者于京兆府门。 (《资治通鉴》卷220,唐肃宗至德二载十一月,第7167页)

案例解析

案情分析:天十四载(755)十二月,洛阳陷于安禄山之手,河南尹达奚珣(690757)任安禄山热政权名相。①期间,其同像故Ⅲ惧于法网,不敢谒问。因户置(721 791)明经及第的起家官汝阳县主簿当是在达奚珣任礼部待郎时所授,户置其恩曾往探望。叛被平,至德二载(757)十二月,肃宗听从御史人夫李岘、中丞崔器之议,严怨陷赋官,耀斩达奚珣。达奚珣墓志记载其是冤枉的,并未任伪官,而是在洛阳城被被叛军拘执,积忧成疾而。其记载的达奚珣法与正史完全不同,而据正史,可以确定达奚珣是被耀斩而亡,个人认为皇志所载是其子达奚说为复震的回护之辞。

适用条款:《唐律疏议》卷17《贼盗律》总251条,参见0011部尚书独孤怀恩率众谋叛投靠刘武周案适用条款。

是否依法判案:否,属于法外用刑。安史叛中,洛阳陷于安禄山之于,河南尹达奚珣任安禄山大燕政权宰相,犯谋叛罪,依律当斩首。本案中,平叛,达奚珣被耀斩,属于法外用刑。

研究信息:刘俊文撰:《唐律疏议笺解》,第1258页。赵菲菲《唐达奚珣夫墓志考释》(《洛阳考古》2015年1期,第8283页)据墓志记载,结《谭宾录》、两《唐书》等记载认为达奚珣是被冤枉的,并未投降于安禄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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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据新唐书》卷225上《逆臣上•安禄山传》,天十五载正月,安禄山僭称雄武皇帝,国号燕,建元圣武,子庆绪王晋,庆和王郑,达奚珣为左相,张通儒为右相,严庄为御史大夫,署拜百官。第6418—6419页。

084.蜀郡健儿郭千仞谋逆伏诛案

案例辑录

公讳朝俭,字觐,冯翊阳人也。……公克绍先业,练达武经。年十三,则为玄宗殿千嚼生将。破郭千仞及收复两都,皆领偏师,共成茂绩。……既谐谢病之志,克享期颐之寿。以[贞元]十二年四月十,终于上都宣阳里之私第,秋八十有二。以其年七月十安神于万年县浐川乡之龙首原,陪都督府君之茔,礼也。(乡贡士装询撰:《唐故开府仪问三司行左领军卫上将军致仕阳城郡王秦公(朝俭)墓志铭并序),唐代墓志汇编续集》,元和(67,第848—849页)

〔至德二载〕七月庚戌夜,蜀郡军人郭千仞谋逆,上皇御玄英楼,节度使李峘讨平之。(《旧唐书卷10《肃宗本纪》,第246页)

李峘,太宗第三子吴王恪之孙。……〔天〕十四载,入计京师。属禄山之,玄宗幸蜀,峘奔赴行在,除武部侍郎,兼御史大夫。俄拜蜀郡太守、剑南节度采访使。上皇在成都,健儿郭千仞夜谋,上皇御玄英楼招谕,不从,峘与六军兵马使陈玄礼等平之,以功加金紫光禄大夫。(《旧唐书》卷112《李峘传》,第3342页)

〔至德二载七月〕庚午,剑南健儿郭千仞反,伏诛。(《新唐书》卷5《玄宗本纪》,第153页)

〔李峘〕方入计,而玄宗入蜀,即走行在。除武部侍郎,兼御史大夫。俄拜蜀郡太守、剑南节度采访使。郭千仞反,与陈玄礼共讨平之。上皇还京,迁户部尚书,改越国。(《新唐书》卷80《太宗诸子列传•郁林王恪传》,第3568—3569页)

〔肃宗之女〕和政公主,章敬太所生。……下嫁柳潭。……从玄宗至蜀,始封,迁潭驸马都尉。郭千仞反,玄宗御玄英楼谕降之,不听。潭率折冲张义童等殊斗,主彀弓授潭,潭手斩贼五十级,平之。(《新唐书》卷83《诸帝公主列传•和政公主传》,第3660—3661页)

案例解析

案情分析:安禄山谋叛,唐玄宋逃难于蜀,因政局不稳,发生多起健儿谋反事件。至德二载七月,蜀郡(治四川成都)健儿郭千仞夜谋,蜀郡太守、剑南节度采访使李峘与六军兵马使陈玄礼等受命平叛。玄宗殿千嚼生将秦朝俭(715 —796)领偏师参与平郭于仞;驸马都尉柳潭从玄宗至蜀,率折冲张义童等殊斗。郭千仞伏诛。

适用条款:《唐律疏议》卷17《贼盗律)总248条,参见002利州都督李孝常与右武卫将军刘德裕等谋反案,

是否依法判案:是。蜀郡健儿郭千仞谋逆依律当斩,本案中,唐军成功平叛,郭千仞伏诛。

乾元二年(759)

085.河郡赵小相立限纳负浆钱案

案例辑录

1□小相并妻左负阎浆六石,今平章取壹仟伍伯文。

2 陆伯文限今月八纳,叁伯文限二月十五纳,

右缘家累,请立限。请

3 陆伯限五月十纳 于此输纳,不向河县。

4 右件通三限如。如违一限,请夫

5 各决十下。如东西逃避,一仰妻翁代纳。

6牒件状如。仅牒,

7 乾元二年正月 负浆人赵小相牒

8 妻左年卅

9 保人妻翁左义琛年六十

(鲁番阿斯塔那19号墓出土,编号为73TAM506:4/34。唐乾元二年(公元七五九年)赵小相立限纳负浆钱牒》,国家文物局古文献研究室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、武汉大学历史系编:鲁番出土文书 第10册,第243页。唐耕耦主编:《中国珍稀法律典籍集成甲编第3册敦煌法制文书》,第488—489页)

案例解析

案例内容:乾元二年(759),河郡(治新疆鲁番市)赵小相和麦子左 欠间浆六石,约定600文限五月十纳,300文限二月十五H纳

适用条款:《唐律疏议》卷12《户婚律》总398、399条,参见005洛州河南县张元隆、索法惠诉桓德琮典它不付宅价案适用条款。

是否依法判案:是。

研究信息:田振洪:《唐代契约实践中的国家法律与民间规则:以民间借贷哭约违约责任为视角》,《东南学术》2012年4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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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代法律案例研究(碑志文书卷)

唐代法律案例研究(碑志文书卷)

作者:么振华
类型:历史军事
完结:
时间:2024-07-28 22:3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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